浏览数量:10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8-07-04 来源:本站
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省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街道内各小学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的体育课、体锻课(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安排1课时的体锻课)及眼保健操,共为75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
2.体育课:1-2年级每周4节,3-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3.体锻课: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安排一节体锻课,供学生锻炼;
4.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前,下午第二节课前,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大课间活动内容:
(1)集体活动(奔跑吧龙小—跑操、律动龙舞—特色板操、七彩阳光—广播操);
(2)区域活动(板上芭蕾—游龙板、极速飞车—车模、绳彩飞扬—花绳、体测中心、快乐拼装、扬帆起航、球类、胖胖训练营、玩转魔方、乐在“棋”中)等。
2.体育课内容:按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3.体锻课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全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的关键,学校成立以陈志军校长为组长,教导处王东主任为副组长,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总务处、体育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学校是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实施者。学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多部门负责的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明确、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七、有关要求
本《方案》制定的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体育节、艺术节及其他各种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坚持体育中考制度,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监督电话:8570214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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