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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中心小学江畔人家校区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条例 (试行)

浏览数量:13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龙潭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21-06-16      来源:本站

龙潭中心小学江畔人家校区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条例  (试行)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校安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与游戏,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内限制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具有通话功能的电子手表),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主动将手机交给班主任,再由班主任交至手机保管处负责人代老师统一保管,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2.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或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由学生家长来学校取回代为保管的手机。

3.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私自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联系家长,同时学校设置常用联系电话,便于家长或学生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联系。

5.家庭是人发育、成长、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长应当言传身教,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6.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栖霞区龙潭中心小学江畔人家校区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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