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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美龙小】栖霞区小学生课外作业管理规定 (试 行)

浏览数量:75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龙潭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21-06-16      来源:本站

栖霞区小学生课外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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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要求,遵循作业布置“巩固性、适度性、提升性”原则,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生态,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全面、健康发展,现对规范小学生课外作业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作业布置

1.统筹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所有学科都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各学科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原则上语文、数学、英语每学科的书面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20分钟。

2.精选学生作业内容。严格遵守“一教一辅”,根据学生学业基础布置作业,探索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书面作业,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型、重复型、难度过大、学生难于独立完成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二、作业批改

3.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有讲评必复批。凡布置的书面作业、平时单元练习题、复习阶段的练习题教师均要认真批改。全批全改的作业允许精批细改和一般批改相结合。要加强作文互评互改的方法指导和能力培养,教师批改必须达到100%

4.作业批改及时到位。每次布置的书面作业必须在下一次布置作业前完成批阅,批阅时要注明批阅时间、学生作业等第,批阅形式要符合本学科作业的批改要求,对学生的错误内容要在下一次布置作业前进行反馈,让学生订正并及时完成复批。

三、作业管理

5.建立作业平衡机制。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各门学科作业的统筹管理。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作业情况反馈,如遇整体作业量偏大或个别学科作业量偏大,及时向年级组长或教导处反映,并进行纠正。

6.建立家校有效配合。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不得将家长是否检查作业列为评价学生的内容,不得要求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

7.加强作业有效监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每个月要对各科各年级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作业管理规定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倡导建立作业上网公示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作业免检、每周无作业日等探索。建立健全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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