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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中心小学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规定

浏览数量:120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2-02      来源:本站

龙潭中心小学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学校教育内涵发展,学校要认真配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从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现将做好责任督学挂牌工作的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规定如下:

一、营造氛围、主动配合

校长要汇报学校工作和学校规划,主动邀请责任督学参加班子会议,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分管督学的校长作为责任督学的联络人,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为责任督学联系沟通社区及家长,并根据责任督学工作安排细化配合措施。各科室要主动配合责任督学按照计划开展各项督查工作,为责任督学及时提供有关档案资料。教师要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工作,认真参加责任督学的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实事求是地回答责任督学的提问,虚心接受责任督学听课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良好的督导氛围,促进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细化措施、认真整改

对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反馈,原则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对责任督学反馈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记载。校长室要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分发分管校长和责任科室。责任科室要落实到相关人员。相关科室根据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要将整改与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整改结果报校长室,由校长签字报责任督学审核。对重大问题和难于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由校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并由校长主动向责任督学汇报并说明原因。

三、明确责任,问责处理

为促进挂牌督导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转变,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力不到位等行为,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校长室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约谈相关人员,责令整改,性质严重的学校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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